OB欧宝“生鲜灯”全面禁用 生鲜回归“素颜”

  新闻资讯     |      2023-12-07 20:43

  拂晓新闻网--拂晓报讯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自12月1日起实施,要求经营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,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,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。新规实施前,记者走访城区部分农贸市场、商超发现,多数“生鲜灯”已被普通照明灯取代,对于尚在使用的,市场监管部门正在排查,并予以纠正。

  在宿城纺织东路一家农贸市场,不少商户已在使用普通照明灯。“对于国家这个规定,我肯定是大力支持的,大家都不用‘生鲜灯’,颜色统一,消费者对肉的品质好坏能一目了然,对整个市场来说也是一种保障。”商户王先生说。记者走访发现,仍有少数肉类销售者在继续使用“生鲜灯”。他们表示,对禁用要求已知悉,采购的规范灯具在路上,在实施日期前会及时更换。正在买菜的张女士对记者说:“禁止用这种‘变色灯’真是太好了,以前红光一照,肉是不是新鲜根本看不清楚,好多次买回家都发现‘踩坑’了。禁用之后,消费者一眼就能辨识出来是鲜肉还是冷冻肉了。”

  随后,记者又来到中兴路一家超市。这里无论是瓜果蔬菜区、熟食卤菜区,还是生鲜肉柜,都不见“生鲜灯”的踪影。超市负责人丁先生告诉记者:“前几天市监部门工作人员来检查时介绍了禁用‘生鲜灯’的相关规定,我们当天就订购了一批日光型照明灯具,这两天已全部更换,现在整个菜品区域都格外亮堂,买菜的市民赞不绝口,都说再也不会被这些‘彩色灯’误导了。”

  根据规定,违反“生鲜灯”相关条款的,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。但因涉及的商家范围广、数量庞大,在具体监管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介绍,前期该局根据《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解读,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各超市、农贸市场负责人和商户进行培训。后续将持续提醒农产品销售者及市场管理者开展自查。市民如发现商家继续使用“生鲜灯”,可及时向市监部门投诉举报。(见习记者 吴昊 记者 曾庆芳)OB欧宝